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line-height:150%;font-size:1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h1{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center;line-height:150%;page-break-after:A/Void;font-size:15.0pt;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1.0pt;}span.1Char {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1.0pt;font-weight:bold;}.MsoChpDefault{font-size:10.0pt;}div.WordSeion1{page:WordSeion1;} 招标公告
一、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的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已获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准,批准文号为沪农开办[2016]45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财务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财务监理服务单位。
二、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投标单位须使用CA锁至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财务监理服务)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3938.69万元
(3)服务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
(4)资金来源:财政和企业自筹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不分标段,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6> |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程地点 | 合同估算额 (万元) |
| | 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财务监理服务) | 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 | 海丰农场 | 34.68 |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4)项目组其他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5)项目组人员2017年1月1日以后至今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7)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8)由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2015年至报名截止日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付费下载。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 3209820531010000054170 ,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再需要到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十、本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十一、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人
招标人: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地址:华山路2号
联系人:刘淑平 联系电话:52296886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高科西路524号3楼
联系人: 王士丹 联系电话: 1881822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