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长沙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长沙县地方税务局档案室装修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长沙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长沙县地方税务局,招标编号:HCHN2017-CG16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省长沙县地方税务局(采购人)的长沙县地方税务局档案室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7-CG16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地方税务局档案室装修工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7-CG16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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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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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档案室装修 |
1 |
49.9926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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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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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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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档案室装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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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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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2)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须配备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7年 5月27日17:00时至2017年6月2日17:00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长沙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东三路28号
电话:13507409775
联系人:陈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电话:0731-88887748
联系人:赵艳 程林
八、监管部门: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监管)
负责人:刘信 电 话:0731-85118118-1111
项目需求.doc
格式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