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生态新城东片区五条市政道路项目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0116060102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生态新城东片区五条市政道路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8011606010202 | 项目名称 | 生态新城东片区五条市政道路项目 | ||
| 标段编号 | 3208011606010202-BK-002;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顺宁路(白云路~乐善路段)路灯建设工程;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9日 | ||
| 公告信息 |
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顺宁路(白云路~乐善路段)路灯建设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顺宁路(白云路~乐善路段)路灯建设工程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投标。 2、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新城。 (2)工程规模:约200万元。 (3)招标范围:照明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的80%(扣除违约金及发包人代付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束六个月后一周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3)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如无质量缺陷或虽有轻微质量缺陷但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完善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9)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 A.“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C.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D.如为第③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E.第②种或第③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F.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10)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自行上传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同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9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9日 。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⑵、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福地路1号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17-83638909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无锡路3号4楼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517-837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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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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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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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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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顺宁路(白云路~乐善路段)路灯建设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淮安市丹山路(徐杨路~枫香路段)、顺宁路(白云路~乐善路段)路灯建设工程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投标。 2、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新城。 (2)工程规模:约200万元。 (3)招标范围:照明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的80%(扣除违约金及发包人代付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结束六个月后一周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3)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如无质量缺陷或虽有轻微质量缺陷但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完善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9)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 A.“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C.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D.如为第③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E.第②种或第③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F.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10)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自行上传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同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9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9日 。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⑵、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福地路1号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17-83638909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无锡路3号4楼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517-837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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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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