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关于集中办理忠县限额以下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企业集中入库的通知 为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工程发包行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文件要求,我县拟建立限额以下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企业备选库,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入库集中审核时间 二、 集中审核地点 忠县行政中心二楼三会议室 三、 入库集中审核材料 1.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签字及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3.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上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4. 相关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5. 主要管理人员信息表; 6. 《忠县限额以下发包工程企业入库信息登记表》(附件1); 7. 《忠县限额以下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工程企业备选库企业入库承诺书》(附件2); 各入库企业应根据相关材料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其中1—5项格式自理。 四、 相关要求 经审核合格的企业可承揽我县限额以下国有投资资金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工程。入库企业须严格遵守《忠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案》等相关规定和限额以下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企业备选库相关要求,自觉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1:《忠县限额以下发包工程企业入库信息登记表》 附件2:《忠县限额以下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工程企业备选库企业入库承诺书》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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