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截止日期:2017-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装修及设备安装及漳浦海岸新城后蔡湾片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R漳招(施)字〔2017〕05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R漳招(施)字〔2017〕0506 |
| 开标时间:2017-07-06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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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装修及设备安装)及漳浦海岸新城后蔡湾片区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6】E04201、E042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前亭镇、佛昙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装修面积约10288平米 、景观绿化面积约11.8万平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1、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装修及设备安装),含室内装修、通风空调、智能化、建筑室外亮化及家具设备设施等;2、漳浦海岸新城后蔡湾片区景观绿化工程,含秀岛一路景观绿化面积约3.5万平米;展示中心前广场景观绿化面积约2.4万平米、秀岛二路至六路景观绿化面积约4.2万平米;展示中心后广场景观绿化面积约1.6万平米;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3939432元(预算造价)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职能部门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本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闽建建函【2017】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5 月28日至 2017年 6 月 0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温馨家园)购取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80万元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7 月 5 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备注:投标人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招标编号: HR漳招(施)字〔2017〕0506,否则招标人无法辩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帐证明,由此造成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四:保函(保函必须为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 注: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保函原件复印件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7月 06日 8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不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年度保证金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手续证明原件(收据),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5、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 地址:漳浦县城龙湖西路89号万新大厦二楼,邮编: 363200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九龙官邸B栋1402室 ,邮编:363200; 电话: 18020683509 ,传真: 0599-3102096 ; 联系人: 陈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点: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监管部门: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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