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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灵青路支线供电杆线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灵川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灵青路支线供电杆线迁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灵川县,所属

摘要:本公告受灵川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灵青路支线供电杆线迁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灵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川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SZBLC2017G06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灵青路支线供电杆线迁改工程
二、项目编号:HSZBLC2017G06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
2.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灵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灵青路支线供电杆线迁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6.预算金额:约216万元
五、评分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6.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6.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含有35kV工程的标段必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肆级及以上;仅含10kV及以下工程的标段必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肆级及以上。
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投标人与拟投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全国企事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7日内。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 2017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2017年灵川供电公司备案回执单、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壹仟元整(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号
联系人:蒋富生电话: 0773-686191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0773-2536630;传真:0773-253663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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