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连接线段)公路项目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文号:浙交函交(2016)207 号,项目业主为湖州市长兴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防水材料、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17-2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我单位承建的是TJ01标,从湖州弁山大道至长兴县碧岩路段落。
项目包含两个单位工程:连接线工程及李陈路改造工程。本工程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至长兴重点工程项目龙之梦项目的连接线。
连接线起于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太史湾村西侧,与南太湖互通A匝道对接,起点桩号K0+000(相当于弁山大道设计桩号K5+129),路线沿潘公墓国家级文物保护区东侧山坡布线,避开潘公墓和费公墓,穿过500kv及220kv高压线(无需迁改),之后设湖长隧道(右线L=1205m,左线L=1225m)穿过弁山至长兴县洪桥镇,沿涧湾东侧布线,经涧湾、前城坎、油车浜,至竹桥巷,路线过陈家港后,终于碧岩路与杨小线交叉口,与碧岩路顺接,终点桩号K4+578.067,全线长4.578km。工程地理位置参见图1.1-1。
李陈路改造工程:起于连接线终点,终于连接线终点西509.58m。工程地理位置参见图1.1-1。
标段主要工程数量有:隧道1座,涵洞21道,人行天桥1处,平面交叉4处,路基挖方约58.8万m3,路基填方约28.2万m3,改造道路509.8m。主要工程数量参见表1.1-1。
⑴湖长隧道
进口位于湖州南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境内,出口位于长兴县山图水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范围内,进、出口里程为K0+675、K1+900,双洞分离式隧道,左线长1225m,右线长1205m,最大埋深234.6m,开挖断面积约151m2。隧道内线路纵坡采用人字坡。
⑵路基工程
路基工程主要被隧道分为两段分别为K0+000~K0+675段、K1+900~K4+578及李陈路段落,K0+000~K2+430段为分离式路基,其余段落为整体式路基。隧道进口端的路基全部为挖方,隧道出口端的路基主要以填方为主。路基最大挖方高度37.5m(四级边坡),最大填方高度约6m。
⑶人行天桥
人行天桥位于隧道进口K0+550处,单箱单室截面形式钢箱梁,梁高1.25m,23m+14m+23m共一联,全桥长63m,全幅桥面总宽4m,净宽3m。
⑷涵洞工程
本项目涵洞为Φ1.5m圆管涵和1-4*3m盖板涵。
⑸综合管线工程
本工程综合管线主要有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与电力管道,本工程综合管道布置情况参见图1.3-1与图1.3-2。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钢材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生产能力、产品厂家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主供生产厂家、两个及以上辅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且该生产厂必须具备生产招标文件中钢材的规格品种。本标段钢材选用以下品牌: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富钢集团、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长江、新兴铸管、西域、今胜中杭、莱钢、日照、临沂金宝诚、临沂金正阳、江阴华润。
3.1.3财务能力要求: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5供货业绩: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近3年内(2014-2016年)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3.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本标段项目水泥厂家选定以下品牌:安徽宁国海螺、湖州南方、湖州三狮、湖州长湖、湖州白雀。水泥生产商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已获得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水泥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厂的产品。本集团内无熟料生产线,需外购熟料的企业不允许投标。
3.2.4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2.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检测报告;
3.2.6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3.2.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2.8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9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0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3粉煤灰
3.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产品。
3.3.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TB10424-2010);并提供由市或省级及以上机构设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3.6其他要求: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应注明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所供粉煤灰的出产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具备一定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
3.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4防水材料
3.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具备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4.2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
3.4.3近三年内投标人至少有两项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经验,并有良好业绩,不得存在产品抽样检验中因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或供货的情况。
3.4.4投标人须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5投标人投标物资的产品质量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同时需提供本厂家的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6投标人投标物资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资料,同时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7投标人所供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8投标人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4.10投标人需在江浙沪地区设有存货仓库,并保证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库存,距本项目小于等于400公里,确保供货及时。
3.4.11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3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5砂石料
3.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且能够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河砂采矿或经营许可证。
3.5.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2014、2015年所供货项目试验室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5.4投标人需具有2015、2016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铁路、公路建设项目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不少于一份)。
3.5.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5.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7日18:00至2017年6月12日16: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17-21-GC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17-21-SN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17-21-FMN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ZTSDSC-2017-21-FSCL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ZTSDSC-2017-21-SSL-01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17-21-SSL-02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3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账号: 814182866110001
备注: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连接线段)公路TJO1项目经理部XXX包件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7日18时00分至2017年6月12日16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投标文件word格式建立压缩包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4在开标后,投标人须将签字盖章非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邮寄给招标人存档。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 编: 518052
联 系 人: 祝汉然 徐萍
电 话:18848724960(0755-61385178) 17758309907
电子邮箱: 416346188@qq.com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账 号: 8141828661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