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政基础设施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市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濮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27日 19:2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27日 19:17 至 2017年06月09日 19:17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站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11:30 | ||
| 开标地点 | 阳光大厦 | ||
| 预算金额 | ¥547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4434522 | ||
| 采购单位 | 市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综合办公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039365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综合办公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4434522 | ||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濮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及濮发改城市﹝2016﹞283号、濮发改城市﹝2016﹞629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濮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提出投标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濮阳市2017年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编号:PC[2017]149--ZXGK034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濮阳县、清丰县,总长度约102.4公里,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及长庆路(绿城路—建设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排水工程,全长 4.1公里。总投资估算为54.7亿元。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濮阳市至工业园区路网PPP项目
二标段:濮阳市至濮阳县城乡一体化路网PPP项目
三标段:濮阳市至清丰县城乡一体化路网PPP项目
四标段:长庆路(绿城路—建设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
2.4 项目规模:
2.4.1 一标段:新建道路7条,全长29.6公里,项目总投资156282.01万元。
2.4.2 二标段:新建道路9条,全长24.8公里,项目总投资135542.69万元。
2.4.3 三标段:新建及拓宽改造道路10条,全长48公里,项目总投资205489.96万元。
2.4.4 四标段: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全长4.1公里,对现状长庆路进行改造,道路全线长度4.1公里,红线宽度50米。项目总投资50195.2万元。
3.采购需求
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2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3.3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一标段、二标段及三标段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10年。四标段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29年。
3.4 回报方式:一标段、二标段及三标段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四标段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维护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维护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6 投资概算:
3.6.1 一标段:项目总投资156282.0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42988.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3.22%。其中社会资本方占90%,政府方占10%。
3.6.2 二标段:项目总投资135542.69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32293.4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6.22%。其中社会资本方占90%,政府方占10%。
3.6.3 三标段:项目总投资205489.9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47982.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2.14%。其中社会资本方占90%,政府方占10%。
3.6.4 四标段:项目总投资50195.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中社会资本方占90%,政府方占10%。
3.7 资金投入计划:拆迁补偿资金建设期第一年全部投入;整个项目建设费用按照第一年60%,第二年40%投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满足此条件。
4.3 本次采购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3.1 资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在有效期内银行单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4.3.2 信誉要求: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4.3.3 一、二、三标段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在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市政类PPP或BT项目业绩,四标段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含5亿)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二、三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申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二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需具有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2016年5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原件,需提供网络可查询的方式,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申请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
(4)报名参与二标段投标的各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涉铁部位施工顺利进行,不能因此影响工期。
4.4 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
4.5 联合体报名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5.5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6 其他要求:联合体申请人均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联合体申请人还须满足4.1、4.2、4.3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其中一成员满足即可)。
4.6 申请人可以同时投四个标段,但第一、第二和第三标段每个申请人只可中标一个标段,并可兼中第四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不需要报名。
2、本次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6、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9日。
2、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行政区支行;账号:2624 4458 9182 用户名: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一千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日为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
4、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服务费。
7、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11点。
2、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
3、招标开始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11点30分。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开始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二开标室。
8、投标人质疑注意事项:
1、 质疑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内附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盖公司行政章,缺一不予接受。
2、传真件及非原件质疑材料,以收到原件时间为质疑开始时间,以原件为准。
3、超过法定时限或程序,不予接受。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normal align=justify>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咨询:贾文静 联系电话:15903936528
normal align=justify>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黄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normal align=justify>履约保证金及合同事宜咨询:郝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normal align=justify>开标及标后相关事宜咨询:白女士 、姜先生、 田女士 联系电话:0393--6661008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
normal align=justify>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贾文静 联系电话:15903936528
采购监督电话:0393--6666735
10、信息发布网站:
濮阳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pys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