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省道 331线伊宁至托乎拉苏公路工程(一期)等2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省道 331线伊宁至托乎拉苏公路工程(一期)起点位于伊宁县城 北 Z773 线与伊宁县资源路(ZA01 线)交汇处(资源路桩号 K14+820),完全利用现有 Z773 线北行 11km 后,通过大坝西侧坝肩,沿着水库的蓄水位线利用山势布线,到达水库上游后,路线沿着吉尔格朗河西岸布设,至 K25+500 处利用有利地形设置回头曲线,克服 K25+500~K27+500 路段因为高差过大难以通过沿河展线满足纵坡要求,路线继续沿着吉尔格朗河西岸布设,穿过天山西部国有林区后,在 K43+800 处(原旧路为过水路面)设置一座大桥跨过河沟,最终到达托乎拉苏草原景区,终点接于托乎拉苏草原景区大门处,路线终点桩号 K44+320,路线全长 44.32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2)特克斯县喀拉峻生态旅游公路工程
喀拉峻生态旅游公路位于喀拉峻景区内,起点位于Y051线库什塔依水电站岔口处,终点位于喀甫萨朗牧业村,同时在景区内修建景区环线,全长约85.818km。按二、四级公路标准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初步勘察(如需要)、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期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
合同 段号 |
所在县(市) |
工程名称 |
里程(km) |
公路 等级 |
|
一 |
伊宁县 |
省道 331 线伊宁至托乎拉苏公路工程(一期) |
44.32 |
三级 |
|
二 |
特克斯县 |
喀拉峻生态旅游公路工程 |
19.665 |
二级 |
|
66.153 |
四级 |
2.3勘察设计周期:
(1)自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如需要)、详细勘察;(2)详细勘察完成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31 日至2017年 6 月 4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W酒店912室(伊宁市解放路230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伊犁日报》、伊犁州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伊和街
邮政编码:835000
联 系 人: 杜 强
电 话: 0999-7727721
传 真: 0999-7727721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王贺利
电 话:0991-5822508 13201258168
传 真:0991-5822508
(1)自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如需要)、详细勘察;(2)详细勘察完成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31 日至2017年 6 月 4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W酒店912室(伊宁市解放路230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伊犁日报》、伊犁州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伊和街
邮政编码:835000
联 系 人: 杜 强
电 话: 0999-7727721
传 真: 0999-7727721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王贺利
电 话:0991-5822508 13201258168
传 真:0991-582250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