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祥芝中心渔港港区提升改造工程,所属区域:福建-泉州-石狮,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8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8号 |
| 开标时间:2017-06-22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8号
1. 招标条件 本祥芝中心渔港港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石狮市经济局 以狮经计【2016】176号、狮经计【2017】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270.21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拟对祥芝中心渔港港区腹地6000平方米土地进行硬化及岗亭、照明、给排水、交通、停车场、码头维修等系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0212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在石狮市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及《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或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31日09时00分至 2017年 06月 05 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188583/18850235067;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06月 22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邮编: 362700 电话: 许工 ,传真: / 联系人:159598926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1号楼六层,邮编:362000 电话:18850235067,传真:0595-22188583 联系人:小朱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监督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
2017年 05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