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资溪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抚州资溪县高速公路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所属区域:江西-抚州-资溪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资溪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赣建资招字【2017】第41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资溪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 | 项目地址 | 资溪县高速公路沿线的约30个村庄[鹤城镇3个村(窠头、墩上、上皇新村)、高阜镇7个村(初居1.2.3组、港口1.2组、胡家、白果、溪南、格水、甘家源)、嵩市镇6个村(长沙源、下樟、芦家、盘石、孙家、营前),高田乡14个村(翁源1.2.7.9组、翁源三组、翁源四组、翁源五组、翁源六组、下火源、枥木、高田、油榨、熊家、杨家源、南堡、葫芦庵、黄泥墩) |
建设规模 | 对资溪县高速公路沿线的30个村庄[鹤城镇3个村(窠头、墩上、上皇新村)、高阜镇7个村(初居1.2.3组、港口1.2组、胡家、白果、溪南、格水、甘家源)、嵩市镇6个村(长沙源、下樟、芦家、盘石、孙家、营前),高田乡14个村(翁源1.2.7.9组、翁源三组、翁源四组、翁源五组、翁源六组、下火源、枥木、高田、油榨、熊家、杨家源、南堡、葫芦庵、黄泥墩)]进行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招标方如需减少村庄数量应在施工图编制前告知中标方;招标方如需增加村庄数量应在一个月内告知中标方;但增加或减少的村庄总量不得超过5个村庄。)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 |||
本项目监理费约为80.00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
其他要求 | |||
联系人 | 万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18170887837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5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资溪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 |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资溪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Address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万先生 | |
电 话 | Tel | 电 话 | 1817088783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