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甘露大街两侧墙面、店面店招风貌整治...,所属区域:江苏-无锡-锡山区,所属行业分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甘露大街两侧墙面、店面店招风貌整治...,所属区域:江苏-无锡-锡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WXXS201705005,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WXXS201705005 |
项目名称 |
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 |
标段编号 |
WXXS201705005-W01; |
标段名称 |
甘露大街两侧墙面、店面店招风貌整治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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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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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5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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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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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名称)甘露大街两侧墙面、店面店招风貌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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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山发改投[2017]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鹅湖镇甘露大街(甘露广场-甘东路)
工程规模: 整治面积约12850平方米,其中:墙面整治面积约12000平方米、店面店招整治面积约850平方米,包括墙面出新、店面招牌新建。
计划工期: 74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年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31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05日 16: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锡山服务点(锡山区建设局辅房三楼第1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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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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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6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6号楼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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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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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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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夏杰 |
联 系 人: |
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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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8749042 |
电 话: |
18051576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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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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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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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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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1173581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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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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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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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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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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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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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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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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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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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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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名称)甘露大街两侧墙面、店面店招风貌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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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鹅湖镇甘露大街两侧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山发改投[2017]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鹅湖镇甘露大街(甘露广场-甘东路)
工程规模: 整治面积约12850平方米,其中:墙面整治面积约12000平方米、店面店招整治面积约850平方米,包括墙面出新、店面招牌新建。
计划工期: 74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1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年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31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05日 16: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锡山服务点(锡山区建设局辅房三楼第1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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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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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6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6号楼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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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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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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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夏杰 |
联 系 人: |
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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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8749042 |
电 话: |
18051576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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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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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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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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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1173581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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