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工程机械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吉林省煤田地质局,招标编号:JLXD2017-0807,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煤田地质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XD2017-0807
2.3采购预算:人民币103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省梅河口西街3427号
2.6项目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四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煤田地质局
办公地址:吉林省梅河口西街3427号
联系人及电话:于年君 138945201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平泉路22号岳阳富苑825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贺 0431-81804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