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与依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市宝坻区梦泽家园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中铁钰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设备物资管理有关规 定,本项目塔式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租赁)。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6)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梦泽家园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蓝水湾小区南侧,规模约为38000平米;计划工期为730天。
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租赁)的设备为塔式起重机,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地点 |
进场期限 |
进场状态 及条件 |
1 |
TD-01 |
塔式起重机 |
QTZ63 5010 |
台 |
2 |
天津市宝坻区梦泽项目部 |
2017年6月30日前 |
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 |
QTZ63 5610 |
台 |
3 |
进场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次塔式起重机招标租赁有效期限为 7 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4、有相应的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维修人员。设备需为“方圆”、“通发”“中联重科”等较好品牌产品。
5、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6、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设备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设备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并保证供应设备与投标承诺始终保持一致。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必须符合采购(租赁)人的技术指标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设备供应商有最近连续3年良好的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上午8 时00分至12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 时00分至 18 时00分,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鑫海家园项目部(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蓝水湾小区南侧),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6月16日 9 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鑫海家园项目部(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蓝水湾小区南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鑫海家园项目部(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蓝水湾小区南侧)。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梦泽家园项目部(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北路蓝水湾小区南侧)
联 系 人:费陶冶
电 话:15712358491
电 子邮 箱:1303260556@qq.com
纪检监察部:占顺达
电 话:15072367594
收 款单 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支行
账 号:44001400701053001628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