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蕉2017-10
1、招标条件
本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蕉发改审批函[2017]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蕉岭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办公室局部改造、南北两边卫生间排污管管网更换、大楼后花园
及车库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为894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和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预算审核造价:约421万元;
2.4工程地点:蕉岭县蕉城镇;
2.5建设工期:180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省外注册建造师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必须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17年2月、3月、4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6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1.2~4.1.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核查原件(除资质证书外)】
4.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12、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应为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开公布的信息,是符合平台系统推送要求的数据);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3、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上述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亲自提交(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提交报名资料期限)及地址:
投标人请于2017 年6月 4日至 6月 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蕉岭分公司(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碧水西街146号(县住建局斜对面))提交报名资料(视同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邮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26日09∶00时,提交到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广东省蕉岭县国家税务局
办公地点: 蕉岭县蕉城镇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1392302977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73022;7867713
日期: 2017年 6月 2日
附件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致招标单位:
根据你单位 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 标 单 位: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字: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办 公 电 话: 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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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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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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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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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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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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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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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目录
(所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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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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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17年2月、3月、4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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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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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截图(截图应为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开公布的信息,是符合平台系统推送要求的数据);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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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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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 |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
□是 □否 |
经办人签名: |
备注:本表无需与报名资料一齐装订,单独递交。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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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至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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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证明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3.投标人需按此格式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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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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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授权 为我方代理人,期权限是:参加 开标事宜。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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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投标人需按此格式填写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