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清城区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称“本项目”)【粤交基〔2016〕1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远市公路管理局清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省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公路管理局清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清城区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公路管理局清城分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5386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0号区人民一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杨工 联系电话:020-85293249转82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1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3361122
三、建设地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
四、项目概况:清城区辖区范围内的国道G107(长23.801公里)、省道S252(长8.0公里)、省道S354(长36.973公里)、省道S253(长40.6公里)、省道S269(长22.825公里)、省道S377(长29.307公里),路线合计总长161.506公里;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处理、完善沿线交通安全等设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周期: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规模:工程调查、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
3、招标控制价:267.87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及省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细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清远市范围内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提供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商务文件正本之中),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公路管理局清城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5386
地 址:清远市新城东20号区人民一路33号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清远市公路管理局清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5日
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清城区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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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5日08时30分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9日0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5日0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
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1日23时59分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29日08时3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
2017年6月29日08时30分 |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29日08时30分 |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 |
标段名称 |
清城区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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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6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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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
2017年 月 日 时 分 |
评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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