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明电“《关于全面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通知》(中国石化发电〔2015〕67号)”文件要求:“所有生产装置和在建工程项目必须实现全方位视频监控,特级动火等重大高风险作业实现全过程视频监控”,实现里程碑节点的视频监控,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证据追溯,为开展JSA分析提供影像资料为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加装摄像头租赁服务(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天津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加装摄像头租赁服务(框架)。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主要实施地点为天津石化各作业部(主要包括:炼油部、化工部、烯烃部、热电部、水务部、聚醚部等)。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建设投资:不适用。
2.5框架合同有效期:本框架合同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当日起算。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天津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加装摄像头的租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4年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租赁服务框架业绩;
(4)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5)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租赁服务框架业绩。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2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纳税识别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6月28日08:00至09:00。
6.2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09:00。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09: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022-63804335
传真:022-63804480
电子邮箱: 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肖飞雁
电话:010-69166445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xiaofeiyan@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