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 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项目(吉林分部)设计招标。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高技【2017】24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3招标范围:完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项目(吉林分部)前期审批手续、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4计划总投资:19565万元。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服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类似业绩、且财务状况良好。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