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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段医院全国示范社区子项目专用设备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段医院全国示范社区子项目专用设备谈判,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段医院全国示范社区子项目专用设备谈判,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7-23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段医院全国示范社区子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获得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2)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供应商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将完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第650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适用); 4)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要求供应商就“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自行提交声明函; 8)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段医院全国示范社区子项目专用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7-23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1-DSITC170734

3、预算编号:08-17-13632,08-17-13633,08-17-13634,08-17-13635,08-17-13636,08-17-13637,08-17-136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1包: 口腔牙椅 肆套(项目预算:人民币24万元) 第2包: 康复理疗服务设备 壹批(项目预算:人民币21万元) 供应商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906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国库资金:4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05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8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6-1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7-06-13 14: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并且可以解密的笔记本一台。纸质投标文件1正3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保证金已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提交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否则将导致废标。电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均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平台要求为准,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与纸质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需在售标截止日期之前进行现场购买标书,否则视作为投标无效。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金沙江路906号 地址: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200062 邮编: 200002
联系人: 沈佳卿 联系人: 史倩倩、瞿佳枫
电话: 021-62656585-869 电话: 021-63230480转8607、8612
传真: 021-62656585-869 传真: 021-632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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