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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东方电厂职工宿舍区工程(一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东方电厂职工宿舍区工程(一期)供电专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华能东方电厂职工宿舍区工程(一期)供电专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

华能东方电厂职工宿舍区工程(一期)

供电专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方电厂职工宿舍区工程(一期)供电专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华能预函〔2013〕65号、华能预函〔2014〕51号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华能国股预〔2015〕7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专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依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批复的《供电方案协议(10kv户)》,建设一条含八所变电站一侧共建环网柜及宿舍区一侧施工变压器所在位置高压分接箱在内的YJV22-3×95高压供电电缆。

2.3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专线供电线路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

2.4.1建筑工程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土方挖填、基础及螺栓预埋;电缆支架的安装和焊接;埋地电缆及电缆井土方挖填、过路顶管、电缆标识桩设立及安健环标识制作安装等工作。

2.4.2安装工程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机电设备及材料,由承包商按业主要求,采购、试验、验收、提货、二次运输、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所有各项工作均应符合本标书中提出的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的内容。

2.4.3承包商负责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完成供电专线10kV线路工程,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批复的《供电方案协议(10kv户)》基础上,包括10kv一进(3×300mm²)四出(3×95mm²)环网柜及线路末端一进(3×95mm²)三出(3×70mm²)分接箱等全部配套设计在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对外协调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满足招标方施工准备与施工、八所变电站保护配合及调度与监视、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4.4承包商负责从勘测、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等要求完成设计工作,以及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甲方的建议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电网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甲方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4.5负责本标段招标人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卸车、保管、领用、装车出库及后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及以上;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送变电线路工程施工承包10kV线路及以上3个以上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线路设计部分需通过市政供电部门审核并出具设计图。

3.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3.11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五日内自行办理2017年度进琼施工的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如果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 2017 6 6 日至 2017 6 11 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应包含相关资质文件、证书及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网上售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73   时 0 分,网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购买招标文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决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6.2 公告时间:2017 6 6 日至 2017 6 11 0

7.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工业园区华能东方电厂内

联 系 人:车先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方支行

账    号:267522979847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73 9 0 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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