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校安恢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6]24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现对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校安恢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校安恢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20-818145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叶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14号。 四、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实训楼完成校安工程后功能室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1、饭堂、钢琴室、图书室、舞蹈室、电脑室、合唱室、美工室、阶梯会议室等功能室改造;2、天面园林及各楼层绿化;3、防火防盗门,水电、消防等系统改造。项目总投资59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17-4223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中标后进行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实训楼完成校安工程后功能室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1、饭堂、钢琴室、图书室、舞蹈室、电脑室、合唱室、美工室、阶梯会议室等功能室改造;2、天面园林及各楼层绿化;3、防火防盗门,水电、消防等系统改造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 (6)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招标规模:对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实训楼完成校安工程后功能室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1、饭堂、钢琴室、图书室、舞蹈室、电脑室、合唱室、美工室、阶梯会议室等功能室改造;2、天面园林及各楼层绿化;3、防火防盗门,水电、消防等系统改造。 5、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9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570万元。其中: 1)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1万元,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万元,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2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报名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5.1、5.2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6.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同时通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中标公示备案资料之一。 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方式为: 1、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十三、费用。 1、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电话:020-8181459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14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选项。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6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荔湾区外语职中(中八校区)校安恢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致: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优化等工作。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