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就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营销服务类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人: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营销服务类业务外包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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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周期 |
服务规模及内容 |
资格条件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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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营销服务类业务外包 |
平阳县 |
1年 |
对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营销服务类业务外包进行委托,内容包括业务咨询受理、费用收取、票据服务、引导服务、档案整理、报表统计、设备管理、回访服务等 |
应熟悉各项业务流程及各项标准和要求,具备相关业务培训管理体系,能针对业务和相关礼仪组织开展培训;具有资金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以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近三年有类似服务业绩。 |
投标人以标为单位 对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以下相应的资质要求:
⑴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项目相应资质见上表。
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⑶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⑷在以下期限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一般工程(服务)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服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的特大工程(服务)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服务)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因其责任导致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⑹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⑺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设计服务各种因素的能力,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为用户。
⑻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承担过相应专业业绩(具体见上表),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项目管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应按下列开户行及银行帐号支付所购招标文件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标
收款单位
开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银行帐号:712000120190000002
五、截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七、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
邮 编:325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51099250、51099262
传 真:0577-51099259
平阳县昌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