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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普陀区托马斯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普陀区托马斯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普陀区托马斯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招标编号:SHXM-08-20170526-1693,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普陀区托马斯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 5、投标人须具备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针对本项目有效期内的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 7、投标人如果不是下列设备的制造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授权设备为:综合布线、交换机、上网行为管理AC、防火墙、公共广播系统、功放、音箱、多媒体中控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LED显示屏、高清摄像机、便携式采播录编一体机、多功能报警主机、张力式电子围栏系统、双鉴移动探测器、标准型读卡器、车牌识别出入口控制机、车辆检测器、UPS; 8、具备本地化服务部门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托马斯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20170526-16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135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学校新建项目配套智能化系统 1项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验收及投入使用

7、采购预算金额:19100000(国库资金:191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0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9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综合布线、交换机、上网行为管理AC、防火墙、公共广播系统、功放、音箱、多媒体中控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LED显示屏、高清摄像机、便携式采播录编一体机、多功能报警主机、张力式电子围栏系统、双鉴移动探测器、标准型读卡器、车牌识别出入口控制机、车辆检测器、UPS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4、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6、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 7、未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打开网站查询自己单位然后截图); 8、服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10、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29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纸质投标文件1正6副及无疑问函(单位盖章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回执(网上打印并盖章)出席开标仪式。未带上述内容的投标单位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以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2016年6月9日13:30分至15:30分,前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7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审核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 审核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等需要在政府采购网上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传真至:52564588*6133,并电话联系:13918249754;提疑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09:30 时前。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枣阳路108号15楼 地址: 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
邮编: 200062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沈老师
电话: 62578899 电话: 52564588* 8491
传真: 62578899 传真: 52564588*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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