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现场文明生产保洁二次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现场文明生产保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1.服务期: 10个月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保洁服务或清洁服务;
2.2.2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2.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2.6具有高空作业安全资格证。
2.2.7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0日9:00起至2017年6月2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类似业绩扫描件、高空作业安全资格证扫描件,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7:00止。
3.6.1.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6.4 招标文件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