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泗洪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孙园人民法庭工程孙园法庭附属及室...,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洪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洪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321324160601010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人民法庭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13241606010101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人民法庭工程 | ||||||||||||||||||||||||||||||||||||||||||||||||||||||||||||||||||||||||
| 标段编号 | 3213241606010101-BD-003; | 标段名称 |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及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2日 | ||||||||||||||||||||||||||||||||||||||||||||||||||||||||||||||||||||||||
| 公告信息 |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及室内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3213241606010101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及室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孙园镇青临线西侧 1.2工程规模:一标段包含附属道路、围墙、门卫、大门、景观绿化、室外电缆等工程,发包价1565925.06元;二标段包含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孙园法庭约1296m2,孙园法庭生活用房约473m2,发包价746451.07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工程,内容包括:附属道路、围墙、门卫、大门、景观绿化、室外电缆等工程;二标段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室内装修工程,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孙园法庭约1296m2,孙园法庭生活用房约473m2。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定标原则:每位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项目上中标。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二标段: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一标段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5.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8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5.3.9投标企业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评分不低于65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6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6 月 12 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未在“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8351537593)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6245608。 6.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000元;二标段:不需要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接受保函) 友情提醒: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八.1、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0527-89889056,(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陈浩,联系电话:18351537593。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人民法院(盖章)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周茂东 电话:05278627906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财富广场4楼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15052712888 邮箱:2544376325@qq.com 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根据中签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一)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三)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六)特殊情形 当投标人超过二十家,先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先由递交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0个号码(不排序),然后评标委员会对10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招标人再从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中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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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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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及室内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3213241606010101 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及室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孙园镇青临线西侧 1.2工程规模:一标段包含附属道路、围墙、门卫、大门、景观绿化、室外电缆等工程,发包价1565925.06元;二标段包含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孙园法庭约1296m2,孙园法庭生活用房约473m2,发包价746451.07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附属工程,内容包括:附属道路、围墙、门卫、大门、景观绿化、室外电缆等工程;二标段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法庭室内装修工程,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孙园法庭约1296m2,孙园法庭生活用房约473m2。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定标原则:每位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项目上中标。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二标段: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一标段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5.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8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5.3.9投标企业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评分不低于65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6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6 月 12 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未在“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8351537593)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6245608。 6.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000元;二标段:不需要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接受保函) 友情提醒: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八.1、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0527-89889056,(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陈浩,联系电话:18351537593。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人民法院(盖章)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周茂东 电话:05278627906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财富广场4楼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15052712888 邮箱:2544376325@qq.com 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根据中签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一)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三)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六)特殊情形 当投标人超过二十家,先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先由递交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0个号码(不排序),然后评标委员会对10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招标人再从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中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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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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