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镇江新区科技园中心研发区、双子楼、产业集聚区、精英公寓一期、...,所属区域:江苏-镇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JXQ20150164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镇江新区科技园中心研发区、双子楼、产业集聚区、精英公寓一期、留学生创业园、2.5次产业园、智能装备园等项目的维护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ZJXQ201501649 | 项目名称 | 镇江新区科技园中心研发区、双子楼、产业集聚区、精英公寓一期、留学生创业园、2.5次产业园、智能装备园等项目的维护 |
| 标段编号 | ZJXQ201501649-18; | 标段名称 | 再生医学小镇品牌形象设计及31#楼建筑外观品牌装饰设计、室内空间装饰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2日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 再生医学小镇品牌形象设计及31#楼建筑外观品牌装饰设计、室内空间装饰设计 已经相关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31#楼外观设计面积约:6800㎡;31#楼室内公共区、办公区设计面积约:12665㎡(不含实验室区、研发车间)。 3、设计周期及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合计90日历天(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品牌设计:再生医学小镇园区品牌形象建立及品牌视觉识别系统之基础系统设计;应用设计之办公纸媒物料系统设计; (2)31#楼研发中心综合性设计:建筑外观品牌装饰设计;室内公共空间、办公空间方案设计(不含实验室区、研发车间); (3)31#楼外围及内部导视方案设计 (4)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包括装饰、水电安装、弱电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二次机电末端定位设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⑨、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⑩、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参加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注:①、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③、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⑤、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zjggzy.gov.cn/”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费投标报价分值15分,技术方案70分,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人员配备5分,项目企业业绩及奖项10分。 1、投标报价(1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技术方案(70分): 1)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切合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8分) 2)建筑构思与创意、空间处理等是否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8分) 3)园区整体品牌建设概念:再生医学小镇园区品牌建设构想、31#楼建筑外观品牌建设实施构想;(10分) 4) 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8分) 5)功能明确、分布合理,满足经营需要(8分) 6)导视系统设计理念(10分) 7)建筑外观及室内办公空间设计概念说明:整体说明、重点区域及其他重点说明,展现投标人自身对此项目的理解的空间;(10分) 8)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8分) 3、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人员配备(5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业20年以上得5分。 4、企业业绩及奖项(10分) ●企业近十年承担过类似生物或科技类办公项目业绩,设计超过10000㎡的项目得5分,满分5分。 备注: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的时间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如上述原件材料不能证明企业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则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得5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得3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原件及建筑装饰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 注:获奖工程不重复计取,限评一个奖项。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7年6月6日00:00至2017年6月12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8980539) 。 6、本工程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方案6套,电子版1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楚桥路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人:李一鸣 电话: 0511-80823312 电话: 0511-8528039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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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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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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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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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 再生医学小镇品牌形象设计及31#楼建筑外观品牌装饰设计、室内空间装饰设计 已经相关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31#楼外观设计面积约:6800㎡;31#楼室内公共区、办公区设计面积约:12665㎡(不含实验室区、研发车间)。 3、设计周期及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合计90日历天(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品牌设计:再生医学小镇园区品牌形象建立及品牌视觉识别系统之基础系统设计;应用设计之办公纸媒物料系统设计; (2)31#楼研发中心综合性设计:建筑外观品牌装饰设计;室内公共空间、办公空间方案设计(不含实验室区、研发车间); (3)31#楼外围及内部导视方案设计 (4)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包括装饰、水电安装、弱电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二次机电末端定位设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⑨、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⑩、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参加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注:①、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③、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⑤、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zjggzy.gov.cn/”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费投标报价分值15分,技术方案70分,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人员配备5分,项目企业业绩及奖项10分。 1、投标报价(1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技术方案(70分): 1)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切合主题、与周边环境协调(8分) 2)建筑构思与创意、空间处理等是否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8分) 3)园区整体品牌建设概念:再生医学小镇园区品牌建设构想、31#楼建筑外观品牌建设实施构想;(10分) 4) 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8分) 5)功能明确、分布合理,满足经营需要(8分) 6)导视系统设计理念(10分) 7)建筑外观及室内办公空间设计概念说明:整体说明、重点区域及其他重点说明,展现投标人自身对此项目的理解的空间;(10分) 8)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8分) 3、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人员配备(5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业20年以上得5分。 4、企业业绩及奖项(10分) ●企业近十年承担过类似生物或科技类办公项目业绩,设计超过10000㎡的项目得5分,满分5分。 备注: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的时间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如上述原件材料不能证明企业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则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得5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得3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原件及建筑装饰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 注:获奖工程不重复计取,限评一个奖项。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7年6月6日00:00至2017年6月12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8980539) 。 6、本工程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方案6套,电子版1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楚桥路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人:李一鸣 电话: 0511-80823312 电话: 0511-8528039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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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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