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眉山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东坡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 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东发改投【2017】39号、眉东发改投【2017】47号文等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2017】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
2.2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永寿镇、尚义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8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涵洞、管廊、桥涵工程、沟渠及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产出标准”)。各子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均以设计文件为准。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于规划调整或政府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可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调整。
2.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2年。本项目中的各子项目分别组织竣工验收,各子项目分别从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进入运营维护期。各子项目建设期以实际为准,但不得超过各子项目的计划工期。建设期从第一个开工的子项目的开工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为期三年。若建设期出现提前或超期的情况,项目运营维护期限不变。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2.6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并以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眉山市东坡区区政府授权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融资资格要求:
3.2.1 2014年度末、2015年度末、2016年度末的净资产均达到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单一成员满足上述要求。
3.2.2 须提供不低于8.5亿元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金金额可累计。
3.2.3 具有筹集不低于34.5亿元资金的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和所需资金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银行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证明、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单一成员满足上述要求。
3.3 施工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3.4勘察设计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 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的设计业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5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单一成员满足上述要求。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未出现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7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应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超过5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3.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介绍信。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9:30时,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385883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17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毕先生、邱小姐
电 话: 028-69920453
传 真: 028-6992043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