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无锡-宜兴,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XS201705017,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YXS201705017 | 项目名称 | 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YXS20170501704; | 标段名称 | 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2日 | ||
| 公告信息 |
宜兴市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招标) 项目编号:YXS20170501704 1.招标条件 本 宜兴市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及桥梁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城街道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道路、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桥涵、照明、供电管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145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1个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取得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详见苏建建管[2014]100号)”。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在宜兴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10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11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2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 2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2-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④项目总监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7. 合同款支付 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按季度支付,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不超过本工程监理费用合同价款的80%,余款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已满后付清。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谈科 电 话:817302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510-80321962-8623 传 真: 2017年 6 月 6 日 注:本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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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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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宜兴市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招标) 项目编号:YXS20170501704 1.招标条件 本 宜兴市宜浦路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及桥梁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城街道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道路、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桥涵、照明、供电管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145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1个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取得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详见苏建建管[2014]100号)”。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在宜兴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10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11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2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 2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2-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④项目总监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7. 合同款支付 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按季度支付,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不超过本工程监理费用合同价款的80%,余款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已满后付清。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谈科 电 话:817302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510-80321962-8623 传 真: 2017年 6 月 6 日 注:本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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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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