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东招标〔2017〕06号
1. 招标条件
本东石镇塔头刘村校前疏解通道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96.487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石镇塔头刘村校前疏解通道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工程、桩基础、结构、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中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6日至 2017 年 6 月12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8:00),自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F地块二期1#楼402,电话:15294525975,联系人:黄小姐)购买招标文件及获取工程交易登记卡回执单。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200元/每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在2017年 6 月28日09时30分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2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六楼中型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还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晋江政务网、晋江市农业局网(http://jjsnyj.gov.cn)、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邮编: / ;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5981311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F地块二期1#楼402 ,
联系人:陈小姐,邮编: 362000 ;
电话: 13615949451、0595-28877699 ,传真: 0595-288776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