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6 15:43:11 阅读:147 次
1. 招标条件
本新仓镇杉青港村吴家圩村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镇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新仓镇杉青港村,为新仓镇杉青港村美丽乡村风景线组成部分,施工内容包括杉青港村吴家圩村落范围内绿化种植,休闲广场、园路、汀步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植草砖停车位、景观桥、弧形廊架、微田园挡墙、花坛挡墙、碳化木栏杆等,具体详见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149.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或经嘉兴园林市政局登记并录入IC卡系统的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IC卡录入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06月06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7831385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06月08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06月0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新仓镇政府大楼后幢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xc.pinghu.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新仓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仓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540611000017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仓镇杉青港村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建工大厦B幢4楼
邮 编:314200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5744049 电 话:13567300103
传 真: / 传 真:0573-85629229(55922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8313855@qq.com
2017 年 06 月 06日
|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
| 新仓镇杉青港村吴家圩村落改造提升工程发标资料6.6.rar | 2017-06-06 15:43:11 | 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