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许可[2017]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HJZB201702G02
2.2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上罗村玉石公路南侧(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内)
2.3项目概况: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12MW,计划于2017年投产;年利用小时数8000小时,年发电量约为1.2亿度电量,厂用电约20%;采用35kV输电线路接入玉林供电公司电网。
2.4招标范围: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输电线路及配套工程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新建1回垃圾发电厂~福绵110kV变电站的35kV输电线路接入玉林供电公司电网,导线型LGJ-400/35,线路长度约为16.5km,同等长度地线和OPGW接地复合光缆;完善垃圾发电厂内的输电线路光差测控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二次安防系统、通信系统、调度电话及录音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改造福绵变电站内35kV备用出线间隔1个和站内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光差测控继电保护等采购施工;同步建设本项目通信工程;更换和改造交叉穿越处等采购、施工、验收;同时完成本项目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过程中涉及到所有协调、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和玉林供电公司及广西水利电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关于涉及线路施工停送电及相关一切手续办理、协调等全部工作,全面协助、配合本项目中(包括改造部分)涉及到相关占地、青苗、林木、附着物、复垦费、坟墓迁移的赔偿、补偿的相关工作。
2.5项目总投资:224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2.6 项目内容:
2.6.1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输电线路及配套工程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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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回垃圾发电厂~福绵110kV变电站的35kV输电线路接入玉林供电公司电网,导线型LGJ-400/35,线路长度约为16.5km,同等长度地线和OPGW接地复合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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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福绵变电站和垃圾发电厂的光差测控保护装置2套(含向甲方提供整定值)、调度自动化、调度终端系统、调度电话及录音系统和两侧配置电能量计量系统装置各一套,同时乙方负责在垃圾发电厂配置调度数据专网接入设备2套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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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站涉及本工程改造和新建的所有土建工程和所有一、二次设备、通讯设备、电量采集等及其配套设施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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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建设包括光缆及福绵站和垃圾发电厂接入系统通信工程(包括涉及与玉林供电局所有通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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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垃圾电厂内终端塔塔上电缆搭接和涉及到避雷器、绝缘子、金具及其附件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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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和改造交叉穿越处导、地线及光缆、杆塔、金具、绝缘子及附件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并顺利通过南网和玉林供电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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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本项目输电线路及配套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含单体调试)、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系统联合调试、试验及启动过程中涉及到所有协调、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和玉林供电公司及广西水利电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关于涉及线路施工停送电及相关一切手续办理、协调等工作及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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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协助、配合本项目涉及到相关占地、青苗、林木、附着物、复垦费、坟墓迁移的赔偿和补偿等全部工作,确保甲方的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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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手续办理的必要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赔偿的协调会,全力协助、积极沟通甲方和政府涉及到赔偿相关工作。
2.6.2施工范围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范围和本项目涉及与南网和玉林供电局相关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安装、验收、调试。
2.6.3供货范围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包含的内容范围及满足上网所需的设备材料。主要设备材料必须将招标入围厂家报我司审批,技术协议也必须在正式签订前报监理和我司确认;同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开展采购施工工作。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以上(含四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在广西电网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及签字盖章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持本投标邀请书,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6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267288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金玉路118号 地 址:广西玉林市建安街63号
邮 编:643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 系 人:陈志梅
电 话:0813-4730696 电 话: 0775-2691027
传 真:0813-4730696 传 真: 0775-268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