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75%银行贷款,25%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监理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新都市区、昆区、九原区、东河区、青山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投字【2013】870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G2017JL080 包头市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监理2标段 包头市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监理2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新都市区供水管网建设:青山路(经十二路-建华路)等14条道路及综合管廊供水管网建设约23.5公里,管径DN300-DN800;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医学院家属楼等400栋楼二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约40公里,管径DN50-DN200。 139 日历天 66.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1.领取时间 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