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7GCJB0010
1.招标条件
本宁波市第九医院二期项目一阶段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投[201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第九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北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位于江北洪塘街道孙家地块,宁波市第九医院一期用地以西,榭嘉路与洋市路交叉口东南角。
规模:交通安全设施1批。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7713元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天内制作安装完成并验收通过,具体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宁波市第九医院二期项目一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供应、安装及相关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1401室,联系人:庄宁超;联系电话:0574-87731619)处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000元;
形式:以银行转帐方式(支票/汇票/电汇)缴纳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902000120190005234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的交易登记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联系人:庄宁超;联系电话:0574-87731619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00分。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劳科
电话:0574-87661693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杨利波
电话:0574-87298569、87751301
传真:0574-87355652-810
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202616
宁波市第九医院二期项目一阶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施工示范文本.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