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道京深线排水设施整治工程、省道邢和线、邢左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1705- ZHFZ
1.招标条件
本邢台市国道京深线排水设施整治工程、省道邢和线、邢左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国道京深线K355+950至356+400(东镇)段排水设施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130号)、《关于省道邢左线、邢和线和隆昔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132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7]25、28、29号,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为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市国道京深线排水设施整治工程、省道邢和线、邢左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 标段 | 桩号 | 工程名称 | 备注 |
| 1 | K355+950至K356+400 | 国道京深线(G107)K355+950至K356+400(东镇)段排水设施整治工程 | 0.45公里 |
| 2 | K15+500至K19+122 | 省道邢和线(S322)灾害防治工程 | 3.622公里 |
| 3 | K72+125至K72+280 | 省道邢左线(S323)灾害防治工程 | 0.155公里 |
2.3招标范围:邢台市国道京深线排水设施整治工程、省道邢和线、邢左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工期2个月,本次招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近3年(2014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安保工程或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项目信誉良好,并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申请。
3.4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标段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 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二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原件;
5、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6、符合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 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 地址: 石家庄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
| 邮编: 054001 | 邮编: 050031 |
| 电话: 0319-3898418 | 电话: 0311-85809098 |
| 传真: 0319-3898608 | 传真: 0311-85809090 |
| 联系人:王威 | 联系人:李静 |
2017年 6 月5日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件3:承诺书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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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1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 |
| 2、3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二类乙级及以上(不含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 |
附件3:承诺书
致: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我方清楚,在本项目开标现场你处将邀请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委、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代表对开标现场全过程进行监督,为此我方对以下条款做出承诺:
1、我方购买招标文件后,将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并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及相关责任。
2、承诺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系本公司人员,投标书中提供的业绩、资质、公章、印鉴真实有效。
3、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为本项目提供的营运资金用于本项目施工所需。
5、我公司若中标,承诺中标后不非法进行分包、转包,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人员设备进行履约。
6、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罚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惩罚,并对由此造成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