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 normal align=left>各有关潜在的投标人: normal align=left>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等人员组成,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都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normal align=left>该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1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不一致。以该条款为准。 normal align=left>特此澄清! normal align=left> 招标人:炎陵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7352738977 邮箱:[email prote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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