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宜春市第九中学客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7-019 2、名称及数量: 客梯 2台 (控制价:60万元) (清单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清单及参数)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或其授权的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③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④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机房客梯)B类或以上资质”; ⑤因项目特殊性,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未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的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⑥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机房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若为经销商,该项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商的原色公章) ⑧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⑨现场勘察确认书(未参加现场勘察的无投标资格); ⑩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备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人采用本品牌符合招标要求最佳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6、拟投标人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7、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宜春市第九中学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总,联系电话:18907959088。现场勘察注意事项:1、各门截面尺寸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时自行测量。2、内径均为过墙中线尺寸。3、包括至动力表箱电缆由中标人负责。4、井道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未交纳保证金不具备投标资格。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千元整)。 1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 0795-3216796 联系人:刘颖峰 袁舟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九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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