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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三古路(加二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FZ23Z17Z00000018(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 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 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名称为中山市三古路(加二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工程概况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推荐线路线(K线)总长value="39.182628" unitname="km">39.182628km,总投资估算约为582711.79万元,分为土建与市政两部分,其中土建部分总估算金额约为543472.40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其中近期估算金额约为435120.78万元,远期估算金额约为108351.62万元),市政工程部分总造价39239.39万元。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4~6车道,主行车道设计速度60~value="80" unitname="km/h">80km/h,辅助车道设计速度30~40 km/h;两侧设置人行道。一般路基宽度value="35" unitname="m">35m~value="55.5" unitname="m">55.5m。新建桥涵设计车辆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采用沥青路面。路线全线共设桥梁value="11220.4" unitname="m">11220.4m/22座(未计被交路下穿主线地道桥),其中特大桥value="7996.6" unitname="m">7996.6m/3座(包括二期特大桥value="6299.4" unitname="m">6299.4m/2座),大桥2313.8/4座,中小桥value="910" unitname="m">910.0m/15座,涵洞31道。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道工程、综合管线迁改、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包括工可修编、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根据业主标段划分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和三级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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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设计资质要求 |
市政设计资质要求 |
勘察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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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②公路行业甲级
或③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①、②、③任选其一)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
或③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①、②、③任选其一) |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或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①、②、③任选其一)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5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4年5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更换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每一任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对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在评标时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从而否决其投标。
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对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查询结果将在项目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证明材料与评标报告一同报送备案。如招标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查询结果不一致,应以中山市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为准。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sjt.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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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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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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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528400 |
邮政编码: |
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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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曾先生、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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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60-88368091 |
电 话: |
0757-86312820、86319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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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60-88368073 |
传 真: |
0757-863686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