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一期住院楼项目设备
采购及安装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5】27号批准,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一期住院楼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一期住院楼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 工 联系电话:020-863980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1372986291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6212546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一期住院楼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住院楼地上10层,地下1层;污水处理站地上、地下各1层。总建筑面积为16989.90平方米,其中地下226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297万元;本项目共6台垂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垂直6台。包括:设计(含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供货、运输、货物装卸、仓储、吊装、安装(含井道排栅)、调试(含临时电缆)、检测、验收、保险、保修、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代办办证,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满足整体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要求,质保期为2年(免费维修保养、全保)。其中医用病床2台,乘客(消防)1台,污物1台,洁净1台,污物病床1台,具体详见附件五(技术规格参数表)。含对产品安装工程征收的各项费用、调试、检测、验收和总包配合费用(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如需调整井道造成增加的所有土建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未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附件。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0万元。
五、供货地点:白云区太和中路和朝亮南路交汇处的东南侧地块(原太和镇太和中路53号)。
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日起计60天内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发布公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要求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2)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未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申请查询详见附件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资料费 500元/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
4、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消防)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病床B级或以上)。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同一个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田 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6398030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三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其它说明: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IC卡。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投标申请公函;
附件五:技术规格参数表。
附件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参加 项目的投标工作,根据 (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近叁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2
|
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详见附件四)(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6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7
|
具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消防)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病床B级或以上)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8
|
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商申请需提交)
|
|
核对原件
|
|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招标人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我方投标总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按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充分考虑场地环境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的前提下,继续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加以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以保障本项目优质、优价、按期、顺利完成。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已提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10.我方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