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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广电市部【2017】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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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广电市部【2017】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电力营销宣传及市场推广费,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

2.3采购范围:拟对2017年佛山高明供电局营销宣传资料制作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负责提供以下服务。工作内容为设计制作用于2017年电费电价、业扩业务、服务渠道、计量装置、节能及安全用电等项目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针对不同规格的营销宣传资料进行报价;

(2)设计各业务的宣传资料;

(3)根据最终确定的设计图样制作成品。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期限为准)。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从事营销宣传策划活动等相关经营范围。

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0609 日至20170613日,每日0930分1130分1400分160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4.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详见附件2)。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电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4.1项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注:需同时进行线下报名及电商系统报名。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分,地点为/(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时间地点安排,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http://www.bidding.csg.cn/)。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伦颖聪                       

电    话:0757-82867068                    电    话:0757-82903046     

                                     

采购人(盖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70608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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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供应商或服务商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供应商或服务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79 style='width:509.0pt;margin-left:4.65pt;border-collapse:collapse'>

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邮箱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基 本 信 息
(勾选普通发票的可不用填以下信息)

发票类别

 □普通票      □专用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采购文件费用:

叁佰元整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伦颖聪(0757-82903046)

特别注意:

1、报名时需携带已将以上述内容填写完整的本表,在现场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确认,报名单位再将此表交与招标代理的财务人员缴纳标书费,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俊梓 ,020-37816396

2、如提供开票信息有误,造成一切后果单位自行承担,发票一律不予退换!

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

财务部收款员确认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开票,一份交本项目招标代理存。

 附件3:投诉事宜的处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邮编:528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57)82851090

传真: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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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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