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专风雨棚操场建设工程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招[201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三水区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专风雨棚操场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专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专风雨棚操场建设工程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风雨棚操场建设,初步规划占地面积约24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50.00平方米。本项目估算建安费约725万元,估算设计费约24.61万元。 2.3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同时初步设计成果及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和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 本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设计费支付方式: A)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 B)中标人提交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70%。 C)施工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财政部门审定预算的设计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额。 D)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6 月 2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7 年 6 月 9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 年 / 月 /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出席人员要求: 7.4.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技术负责人持证明书原件)携带到场,开标环节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身份确认以开标当日一体化平台企业库的信息为准),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后可以先行离场,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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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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