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黄鱼涌小学入口广场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亚湾黄鱼涌小学入口广场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立项批文编号:惠湾发改资[2015]194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大亚湾黄鱼涌小学入口广场及配套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3、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造价:7168342.61元
5、工程规模:项目道路为城市支路,全长241.703米,双向四车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车速为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砼(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为270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名(省外企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
三、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8000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按规定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按规定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澳头支行;账号:44232901040003443)。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
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提交报名资料、答疑、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及地点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建造师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10)现场踏勘登记表;
(11)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副本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是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且对复印件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查询)。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交易员进场证确认。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大亚湾区检察-院预防科联系电话:0752-5568285)。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当即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人员重复报名、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身份证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交易员进场证)、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0752-5531273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558239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