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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惠东县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惠东发改[2016] 301号文)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工程的造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惠东县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工程
2、招 标 人:惠东县林业局
3、建设地点:主要位于广惠高速、深汕高速以及惠深沿海高速原景观林带建设范围
4、工程造价:1215362.85元人民币
5、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原有树种抚育1400亩、补植套种1400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6、招标范围及内容:惠东县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工程的施工、管护(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7、质量等级:合格。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造林工作。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最近3个月或以上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建设工程(园林)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身份证、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须提供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的交易员进场证(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有)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0.00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8002 0000 0052 07514)。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4:0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工程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招标人将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林业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31298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15986554820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