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投字[2014]1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该项目的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835.02m2。
3.建设地点:集宁区曙光南路以东、正和路以西、察哈尔西街以北、爱民东街以南,集宁商务科技文化中心东侧用地。
4.投 资 额:约200万元。
5.招标内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供货及安装期: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供货及安装地点:该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