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芙蓉北路-金盆大道K1+043.9~K1+340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芙蓉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芙蓉北路-金盆大道)K1+043.9~K1+340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芙蓉北路-金盆大道)K1+043.9~K1+340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 已由 长发改[2015]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业主为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芙蓉北路-金盆大道)K1+043.9~K1+340段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 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建设内容为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道路工程施工,其中(K1+043.9~K1+340段)道路路面结构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296.1m,路宽60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50km/h。汤家湖路上跨金霞粮库专用线立交工程,与道路与铁路交叉点里程为公K1+071.500=铁专K1+013.473,交叉角90°。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在铁专K1+013.473处(交叉角90°),新建3×16m预应力空心板跨线桥,上跨金霞粮库专用线,先简支后结构连续,桥宽55m,桥长55.24m,新建桥净空不小于7.5m; 2、在铁专K0+979处(交叉角90°),新建1-φ2.2m钢筋混凝土管的污水保护涵,涵长22m,管顶至轨底9.5m。。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100万元 2.4 工程造价: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1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 长沙市开福区汤家湖路(芙蓉北路-金盆大道)K1+043.9~K1+340段道路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2800万元及以上的上跨下穿铁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铁路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