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就电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意向沟通。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并提供满足我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业主:湖北能源集团。
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河(40MWp)和广水吴店(10MWp)地面光伏电站工程相邻,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并预留后期工程设备安装位置。110kV升压站新建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随州变的110kV侧。
项目名称: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河/广水吴店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随州随县殷店镇小东庙村及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东湾村,距随州城区35km。
二、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响应人所响应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配合安装、配合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货到现场时间:
2017年7月5日,第一批光伏场区电缆,5兆瓦。7月15日,到货15兆瓦,累计到货20MW;7月30日累计到货30兆瓦;
4、交货地点:随州随县殷店镇小东庙村及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东湾村,距随州城区35km。
三、谈判文件发放、答疑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17:00止。
2、发放方式:自行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网址http://ec1.powerchina.cn/)。
3、答疑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4日17:00止。
4、谈判文件的费用: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13:00止(北京时间),亲自递交的方式。
投标单位代表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及投标单位代表本人身份证至谈判现场,递交文件前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以供监察人员现场审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纽宾凯金银湖国际酒店二楼纽宾凯厅(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金银湖路18号)。如果地点改变,将提前通知。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6月15日13:00止;如有变动届时提前通知。
2、谈判地点:武汉纽宾凯金银湖国际酒店二楼国际厅(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金银湖路18号)
3、届时请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出席。
(原则上响应人代表由商务和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采购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天)满后10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需合同签定后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3. 投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帐户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银行账号:12790543381060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招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响应程序
拟参加本次谈判的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事项:必须通过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相关要求的审查,并成为股份级或湖北工程公司合格供应商,否则不能参与后续的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027-61169741
招标代理名称: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联系人: 贺华威、张珂琪
电话:027-87273562 邮箱:hbsdky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