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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穗治水会纪[2017]3号批复单位广州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穗治水会纪[2017]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已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穗净水要[2017]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项目规模: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等12个项目路面修复工程,道路为一级道路,修复总面积约54442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8904773.45元。
2.4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要求
2.5招标内容:本道路修复工程为配合市政管网开挖现有道路后而实施的路面修复,原则上按原路面结构进行修复,即对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开挖段重新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开挖段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所有涉及的道路平给、纵、横断面均按原有道路设计标高进行铺设,修复后的道路路面要素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1)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北片区一期:建设管道长度952米,
管径d8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784平方米;控制价为473335.32元。   
2)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东南片区一期--永泰东区污水管工程
(白云大道、同泰路):建设管道长度519米,管径d800,沥青砼道路修复面积暂定为100平方米,沥青砼路面底层的水泥砼路面420平方米;控制价为 317659.91元。
3)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工程--夏茅村周边污水管工程:建设管道长度1373米,管径d12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478平方米;控制价为401904.2元。
4)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工程--环滘河、唐阁村、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建设管道长度4689米,管径d800-d165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2747平方米;控制价为1652594.26元。
5)竹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钟落潭东及高校园区片区一期-钟落潭高校园东区污水管道工程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管道长度2021米,管径dn800-dn12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2980平方米;控制价为1538649.35元。
6)竹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钟落潭片区一期、良田坑片区一期、白沙坑片区一期工程:建设管道长度6266米,管径dn300-dn8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18938平方米;控制价为 9786332元。
7)白海面涌治理工程(一期)——永泰涌污水管工程:建设管道长度10米,管径dn800,人行道修复36平方米;控制价为10566.9元。
8)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北村片区一期、南岭片区一期工程:建设管道长度2460米,管径dn500-dn10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6552平方米;控制价为3417481.06元。
9)沙坑涌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广从公路污水主管工程、沙坑涌污水管工程(石湖村、夏良村、北村村段)、和龙支流截污支管完善工程:建设管道长度784.7米,管径dn800-dn12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245平方米;控制价为 165611.24元。
10)流溪河(白云段)治理工程(一期)——良沙路东段污水管道工程、方石坑流域治理工程、旧泥坑涌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道长度3866米,管径dn500-dn8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19632平方米;控制价为10243674.45元。
11)流溪河(白云段)治理工程一期--跃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道长度790米,管径D80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468平方米;控制价为280486.33元。
12)江高截洪渠治理工程(一期)--泉溪支流、新楼支流截污支管完善工程、江高截洪渠主涌治理工程:建设管道长度541米,管径D426*4-D1350水泥砼道路修复面积约250平方米,沥青砼道路修复面积暂定为200平方米,沥青砼路面底层的水泥砼路面648平方米。控制价为616478.43元。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数: 1 人,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人数: 1 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有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近5年,计算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路面工程业绩。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7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 财务状况要求:无。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代建人;
(5)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等相关报名手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诉处理
3.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4.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6月 9 日00时 00分至2017年6月 30日  12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6月 30日 11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6月 30日  12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9时30分至2017年7月 3 日10 时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7.2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7.3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 关于诚信评价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907
邮    编:510627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38890841                 电    话:020-38216747
传    真:020-38890252                 传    真:020-382165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3312251@qq.com
                                      
2017年6月8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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