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厂内运输项目外委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内运输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
2.2.服务规模:本次招标为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大件运输服务,包括大修厂内运输和日常厂内运输服务,具体范围及要求等详见《厂内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期限:2017年8月(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至2019年12月31日。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大件运输服务,包括大修厂内运输和日常厂内运输服务,具体范围及要求等详见《厂内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和运营经验,具有大件运输能力。
3) 投标人应具备项目类似经验或业绩。
4)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备有相应资质,车辆驾驶人员持须有有效期内准驾车辆类型的驾驶证;起重吊装工作人员须持有起重指挥和吊车司机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满足《厂内运输项目外委技术规格书》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06月 09日至 2017 年 06月 13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现场综合办公楼(BA楼)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请转账或电汇至第9款约定的账户并注明“xxx单位购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厂内运输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6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昌江核电厂BA楼2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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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其他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厂
邮 编:572733
联 系 人:张月玥
电 话:0898-26925948(17789805511)
传 真: /
电子邮件:zhangyy2@hnpc.cc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 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