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招标人: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1.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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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
建设 地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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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鸿翔路(六虹桥路至东二条路)中低压架空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招标 |
新建部分:1、新立电杆75基; 2、新建单回架设架空线路共4.068公里; 3、新敷设单回电力电缆共1.365公里;4、拆装单回电力电缆共1.15公里;5、拆装单回架空线路共1.341公里;6、新装环网柜1台(两进四出六开关)、真空断路器4套、跌落式熔断器1组;7、移装变压器6套;8、新装拉线22组;9、新建电缆井14座;新建电力管道共0.252公里;新建环网柜基础1座。拆除部分:1、拆除电杆共116基;2、拆除单回架空线路共5.36公里;3、拆除单回电力电缆共0.628公里。 |
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编制、后续设计服务直至竣工投产后一年(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后评价)等全部工作。 |
温州市瓯海区 |
30日历天 |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2业绩要求:
完成相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电力交易中心”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 月09 日至 2017 年06 月 1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市区飞霞南路3号培训楼408室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未在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向报名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每个包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包,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7-51099254(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2)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银行帐号:712000120190000002
汇款摘要:PHxx-xx(xx标-包x)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06 月 29 日上午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10号楼2楼会议室(近东屿驾校)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
邮编:325000
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577-51099258
传真:0577-51099254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