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环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原水管临时迁改)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环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原水管临时迁改),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19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华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梅州华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江南新城中环路,将道路北侧现状DN1200~1400原水管道废除,在道路南侧人行道新建DN1200~1400原水管道,衔接上下游现状原水管道,管道中心线距离南侧道路红线1米,总长度约2000米,新建原水管沿线蝶阀井3座(含蝶阀),排气、排泥阀井各一座。
2.2 招标范围:水管迁改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概算价:15139007.33元。
2.4 工程地点:梅州市江南新城中环路
2.5 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18:00时。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进行报名。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08:30时 至 2017年7月11日0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发布的文本如在其它媒体发布的文本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梅州华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梅州市江南中环路中段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工会大厦12楼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
日期: 2017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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