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铀生产准备库起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铀生产准备库起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2、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自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4、招标数量及技术要求:共采购4台起重设备,为欧式电动双梁桥式起重(小车采用开放式卷扬小车),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4年6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9)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欧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通用桥式起重机QD型32吨及以上)和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10)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货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证明、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营业执照。
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
备注:1、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项目编号HNZJC2017-HW(HY)- 及投标人简称。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采用“原进原出”原则。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中午12: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潜在投标人可在中核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查阅本项目公告内容,并按公告上告知的条件申请报名。
购买标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欧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通用桥式起重机QD型32吨及以上)和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⑤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货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证明、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营业执照;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⑦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以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文件原件为准,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2、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地点: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28号公馆22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在购买时缴纳,售后不退。
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28号公馆22楼
联系人:李雅雯 联系电话:15200513977
邮箱:907034523@qq.com




